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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促进我局行风评议活动开展,现将相关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做如下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浦口区农林局服务标准 (试 行)
为加强农林系统的行风政风建设,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清廉、纪律严明、服务有力”的干部职工队伍,树立新时期农林部门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服务标准: 一、政务公开制。在机关办公区醒目位置将有关为基层、企业、群众服务的主要工作职能、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办结时限等内容公布于众,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增强办事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首问负责制。首位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做为第一责任人,按照热情接待、诚实负责、能办即办、利于他人的原则,“一站式”办结。对不属于自身工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也应主动帮助联系相应职能科室、站所给予办理,确保为服务对象联系到位。 三、限时办结制。对行政审批项目,只要手续齐全,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按时办结;对手续不完整或其它原因暂时无法受理的,应耐心解释并主动提供必要的办事指南以利于服务对象的及时补充办理。 四、挂牌上岗制。上班时间工作人员佩戴胸牌或摆放桌牌,做到衣着整洁、举止文明,执法人员亮证执法,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投诉。 五、文明办公制。对待服务对象做到一副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问候,语言文明、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办事快捷。 六、勤廉自律制。实行定期下基层开展工作指导服务,及时上门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严禁在工作中接受服务对象和执法相对人的宴请和礼品。
浦口区农林局工作规范 (试 行)
为进一步深化农林系统行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工作职能向亲民型、服务型、创新型、规范型转变,促进全区“三农”事业发展,特制订如下工作规范: 一、强化层级管理。按照全局工作“一体化”目标管理要求,实行各单位、各科室一把手负责制,确保人人有担子、个个有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在定人定岗定职定责的基础上,做到认真执行各项决策布署不走样;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不拖拉;圆满完成各项职能目标不懈怠。 二、规范行业服务。工作人员做到举止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可亲、服务主动热情、办事规范高效;工作流程实现设计科学、简单明晰、方便快捷、醒目公示;服务受理执行首问责任制、按时办结制、逾期答复制、协作会办制。 三、自觉依法行政。积极开展全员性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依照相关涉农法律条例、政策文件等的规定和精神,即时面向社会公布农林行业主要工作职能、政策依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办结时限等,打造“阳光政务”,做到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明工作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给予严肃查处:1、凡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做任何与自身工作无关事情的;2、凡工作人员在工作日的中午公务饮酒的;3、凡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过程中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及乱收费、乱罚款的;4、凡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或工作中产生重大失误的;5、凡工作人员有关违法违纪行为被举报并查实的;6、凡工作人员被投诉存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态度粗暴等不文明行为且调查属实的。 五、坚持求真务实。工作人员秉持为人民服务宗旨,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实地指导服务、积累典型经验、破解发展难题;工作中要务求知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扎实践行“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真正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普通群众和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六、勇于开拓创新。工作人员要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三创”精神,自觉融入时代,始终注重学习,在工作中不断增强发展意识、危机意识、创新意识和进取意识。按照“三宽”要求,努力提高自身的政策理论水平、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做到善于思索、赋于开拓、敢为人先、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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